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延边州市场监管系统全面优化监管
服务赋能经营主体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州市监发〔2025〕23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机关各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延边州市场监管系统全面优化监管服务 赋能经营主体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边州市场监管系统全面优化监管服务赋能经营主体发展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聚焦全州经营主体关切,构建服务型监管新模式,打造“市场监管 在您身边”服务品牌,全面优化市场监管服务,赋能全州经营主体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延边州市场监管系统全面优化监管服务 赋能经营主体发展行动方案》如下。
一、数字监管赋能
(一)在全省率先实施食品许可前咨询服务。依托“吉林省经营主体e窗通”系统,增设延边州食品许可前咨询服务节点,为全州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以及小餐饮小食杂小作坊等经营许可提供“前置式”和“一站式”咨询服务,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施工设计图纸提前审核、施工或设备设施安装提前查看现场等提供线上及现场指导,解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因装修设计、设备布局、后厨流程设计不当等造成的成本浪费、审批受限、无法取得经营许可等实际问题,实现线上1个工作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现场指导5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审批办、餐饮服务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通人参检验鉴定线上预约服务平台。健全人参产业标准化检测服务体系,开通上线人参检验鉴定线上预约服务平台,接入“延边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端口,提供工作日全时段线上预约服务,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提升人参检验鉴定服务便捷性、透明度和满意度,推动检验检测中心服务口碑提升,助力全州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州检验检测中心、综合规划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通推广药品电子随货同行单系统。指导企业设计开通药品电子随货同行单系统,通过技术支持和政策倾斜,根据自愿原则,在全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推广使用,减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日常单据处理、存储管理等成本费用。(药品监管处牵头负责)
二、服务提质赋能
(四)提供参茸产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一站式”质量服务。国家参茸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延边人参市场等设立服务站,为企业提供感官、理化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检验时间缩短1/3。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开通服务热线(0433-2661237),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检验和作业人员业务咨询能力水平,推进特种设备检验系统电子印章应用和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检验申请、费用缴纳、报告领取“一次办结”。(州检验检测中心、州特检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商标惠企”,加快商标注册便利化。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延边受理窗口”作用,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为商标申请人免费提供查询服务,增设代缴费服务。推进“商标富农”,推动商标服务下沉、窗口前移,深入企业、农村开展商标注册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国际商标注册,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增强区域品牌核心竞争力,赋能全州特色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处牵头负责)
(六)打通专利预审快速通道,加快企业专利授权。加快筹建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延边分中心,承接专利预审事权。选派“专利特派员”,对州内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重点需求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优化企业创新技术方案和布局,推动企业通过专利预审快速通道进行专利预审主体备案,大幅缩减专利审查周期,取得专利授权。(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牵头负责)
(七)鼓励支持企业参与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组织专家开展标准制修订培训指导,通过政策倾斜、项目扶持、财政资金补助等,鼓励企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推动企业主导制定的优秀标准积极向省级地方标准转化,支持企业申报“吉林省质量奖(标准创新)”。(标准化处牵头负责)
三、服务拓展赋能
(八)在重点民生行业领域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加大现场检查、指导服务、线上宣传力度,在全州中介服务、房屋租赁、校外培训、医疗美容、二手车买卖、物业服务等重点民生行业领域,积极引导、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经营者规范签约履约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监管处牵头负责)
(九)打造“广企对接”升级版,推动人参等特色产品推广销售。大力推动州内传统主流媒体、互联网媒体与我州人参等特色经济需求企业对接,在“十一”黄金周旅游旺季期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特别是“延边卫视”频道全国推广优势,连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多媒体全方位公益宣传推广,提高州内重点企业产品和品牌知名度,推动产品销售额、咨询量同比较好增长,助推我州人参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广告监管处牵头负责)
(十)推动实施企业计量节能、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对全州重点用能单位(年综合能耗5000吨以上标准煤)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帮助企业降低能源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帮助大唐吉林公司珲春分公司等15家企业建立、完善计量实验室,解决企业计量器具使用不规范、计量数值不准确问题。为吉林敖东等5家企业建立专项计量标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计量处牵头负责)
四、助企减负赋能
(十一)实施主动帮办,全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将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开办餐饮店、企业迁移登记等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报、一次办成”,办理结果“多端获取”。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帮办专员”,对首次创业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实施主动帮办模式,进一步压减办事时长,让经营主体和办事群众省时、省力、省心。(登记注册处、行政审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柔性执法。加强柔性执法,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方式的规定》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健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工作,确保案件过罚相当,营造更具温度、更可预期的市场监管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稽查处牵头负责)
(十三)加强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服务指导,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协同联动与快速修复机制。通过提醒全覆盖、服务指导和宣传引导,提升经营主体年报知晓率。建立经营主体信用监管“白名单”,优先实施非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加快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信用修复同步联动,助力经营主体降低失信风险、失信成本,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信用监管处牵头负责)
(十四)联合规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全面推动落实全州十部门《关于依法规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维护良好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研判制定《异常投诉举报行为名录》,动态跟踪、协同联动,切实减少恶意投诉举报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消建处牵头负责)
州局各责任处室、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聚焦经营主体需求,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效能,以高水平市场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定期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举措实打实、见真效。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提高站位、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切实把服务经营主体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出成效。注重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报道,让“市场监管 在您身边”服务品牌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