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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安徽霍山高中生金正林罹患白血病,家庭陷入绝境。万幸的是,全网爱心汇聚,为他筹得58.9万元善款,助他战胜病魔、重获新生。康复后,金正林考入湖南大学。这个普通家庭始终铭记善意,靠摆摊打工一分分积攒,最终将全部善款原路退回,28689位捐赠人都收到了这份“返回的爱心”。感谢信里那句“每一分钱都是希望,应留给更需要的人”,朴实无华却重逾千钧,尽显平凡人身上最动人的诚信底色。这份诚信,既是个人立身的珍贵品德,也是新时代社会文明的生动注脚。 诚信是照亮社会的明灯,是温暖人心的力量。诚信藏在平凡人的坚守里,体现在日常的一言一行中。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信,早已深深镌刻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里,流淌在五千年文明的血脉中。从孔子“民无信不立”的警醒,到孟子“诚者,天之道也”的阐释;从商鞅徙木立信树立政府公信力,到季札挂剑坚守心中承诺,诚信始终是中国人崇尚的道德准则,是维系社会运转的精神纽带。步入新时代,诚信的价值越发凸显。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四中全会接连作出部署,从弘扬诚信文化到健全长效机制,从构建传承体系到完善信用制度,为新时代诚信文化建设锚定方向、提供遵循。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既是涵养党风政风、净化社风民风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凝聚发展合力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诚信建设不断推进,一系列顶层设计相继出台,从制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到发布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失信惩戒清单,诚信建设正从道德倡导走向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新阶段。当前,我们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而现代化不仅需要物质财富的积累,更需要精神文明的支撑。强化诚信建设,就是要把诚信理念融入国家治理、社会运行、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为民族复兴伟业注入不竭精神动力。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规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化程度持续提高,诚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企业坚守契约精神、诚信经营,到市场主体恪守信用、公平竞争,诚信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反之,失信违约、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不仅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会损害消费者权益、阻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以说,诚信既是道德层面的价值追求,更是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唯有筑牢诚信基石,才能让市场经济行稳致远。 诚信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法治与诚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治为社会治理提供刚性约束,划定行为底线;诚信为社会治理注入柔性滋养,培育文明自觉。当前,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复杂多样,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新挑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治理效能,既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也需要诚信的价值引领。政府守信践诺,才能赢得群众信任;企业诚信经营,才能维护市场秩序;公民诚实守信,才能促进邻里和睦。坚持法治与诚信双轮驱动、协同发力,才能推动社会治理迈向更高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传承千年诚信基因,更要激活时代价值,让传统诚信文化在新时代焕发生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诚信思想,是新时代诚信建设的宝贵财富。我们既要深入挖掘古籍经典中的诚信智慧,推动传统诚信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传统诚信理念与当代价值追求相结合,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也要汲取民间文化养分,从乡规民约、家风家训、传统商德中提炼诚信元素,让诚信融入日常生活、行业规范,推动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的良好风尚。 诚信建设非一日之功,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筑牢制度与道德双重防线。健全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机制是关键抓手,一方面,深入推进“信易+”工程,让守信者在融资、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受益,实现“守信有价”;另一方面,依法依规从严惩戒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做到“失信有责”,同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给失信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刚柔并济、奖惩并举,才能构建起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生态。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5-19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实施“一店一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震慑,更是对平台企业责任缺失的严厉警示。它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平台不再仅仅是流量的分发者,更应成为秩序的维护者,作为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关键枢纽,必须切实履行好“守门员”的主体责任。平台作为“守门员”,要严把“入场关”,杜绝“带病上岗”。在利益驱动下,部分平台“重流量、轻监管”“重规模、轻合规”,导致“借证经营”“伪证经营”甚至“无证经营”现象频发,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平台必须认识到,资质审核不是走过场的“纸面文章”,而是关乎食品安全的“生死防线”。平台必须强化主体责任,不仅要看“证”更要核“实”,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核验机制,确保每一单外卖背后都是一家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实体店,将“幽灵外卖”拒之门外。平台作为“守门员”,要严控“过程关”,斩断餐饮“转单黑链”。平台应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订单流向、出餐时间、配送轨迹等数据,对餐饮转单智能预警。同时,要加强对商家实际经营行为的巡查,对于只接单不制作、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地不符的“空壳店”,要坚决予以清退。管住过程,更能堵住漏洞,彻底斩断“幽灵外卖”的利益链条。网络餐饮治理正式告别了唯流量论,开始全面转向合规驱动。平台作为“守门员”,还要过“治理关”,谋求长远发展。根治“幽灵外卖”顽疾,平台不能止步于被动“整改下架”,而应主动构建长效治理体系。这不仅是一场技术竞赛,更是一场价值观重塑。只有那些在利润与安全之间做出正确选择的企业,才能在未来的数字化浪潮中站稳脚跟。平台要向科技要效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证照核验,利用区块链技术追溯食品来源,利用大数据模型建立商家信用评价体系。平台要向制度要规范。建立严格的准入审核标准、常态化的抽查监测制度以及快速的投诉响应机制。对于内部员工为了业绩而违规放行“幽灵店铺”的行为,要严肃追责。同时,平台应积极与监管部门数据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形成“线上监测+线下执法”的监管合力,构建政府监管、平台主责、商家自律、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从一个蛋糕入手,精准识别出行业深层乱象,展现了监管外科手术式的干预逻辑,督促警示企业以点带面进行全面整改,体现“处罚不是目的,处罚是为了提醒企业做得更好”的监管理念。此次查处“幽灵外卖”,监管部门克服重重困难,打了一场守护民生福祉的攻坚战,把实打实的政绩写在了百姓心坎上,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体现。监管部门还要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监督平台做好“守门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4-30 -
近日,南京消费者陈先生购买今麦郎“手打挂面”后,发现所谓“手打”不过是注册商标,产品实为流水线生产的工业挂面。包装上,“手打挂面”四个大字醒目突出,旁边“好像妈妈的手打面”的宣传语更添误导,而“手打”二字右上角的商标标识,小到几乎可以忽略。面对质疑,商家回复称:“挂面是工业品,‘手打’只是名称。”从“壹号土”猪肉到“山里来的土”鸡蛋,这类“心机商标”屡见不鲜,商家瞄准消费者对“纯天然”“手工制作”的偏好,在商标设计和广告宣传上大玩文字游戏。看似聪明的营销手段,实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忽悠。“心机商标”现象频发,根源在于违法违规成本过低,而潜在收益过高。一方面,商标注册审查环节对“误导性标识”的把关仍有漏洞,一些明显带有误导性质的词汇组合,竟能顺利注册;另一方面,即便被消费者发现、被媒体曝光,一些商家也不过是道个歉、改个包装,甚至毫无实质性损失。以今麦郎为例,早在2018年就因“手打面”商标纠纷被法院判令“退一赔十”,赔偿消费者1.1万余元。然而,区区数万元的赔偿,对一家大型企业而言震慑力稍显不足。六年之后,同样的套路卷土重来,足见违法成本之低,已不足以形成有效震慑。这种“心机商标”乱象,不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更严重破坏市场信任生态。消费者在货架前,很难逐一仔细辨认商标标识与产品说明的细微差别,更不可能时刻提防商家的“文字陷阱”。长此以往,消费者对市场标签的普遍不信任,将倒逼所有诚信经营的商家付出更高的“信任成本”,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信用,当商家纷纷靠小聪明、玩文字游戏获利,真正的品质竞争和创新动力将被消解。根治“心机商标”乱象,必须打出组合拳,让忽悠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首先,严控商标注册源头关口。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明确要求重点关注注册商标与广告宣传用语搭配使用导致公众误认的行为,正在修订的商标法也拟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加大整治力度,情形严重者可撤销商标。这些制度设计必须落到实处,审查部门要主动作为,将明显具有误导性的“心机商标”挡在注册门外。其次,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广惩罚性赔偿机制,让消费者“较真”有甜头、维权有底气。更重要的是,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屡教不改、故技重施的企业,不仅要“退一赔十”,还应处以高额行政罚款,甚至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只有让“心机商标”的忽悠成本高到商家不敢轻易触碰,才能彻底斩断这一灰色产业链。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商家可以追求利润,但不能靠蒙骗消费者获利;可以创新营销,但不能突破诚信底线。有关部门要拿出“长牙齿”的监管措施,让“心机商标”无处遁形,让忽悠消费者的商家付出沉重代价。唯有如此,才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倒逼企业回归尊重消费者权益、专注提升产品品质的正道。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4-16 -
一消费者租相机,因归还时无视频留证,被商家以损坏为由索赔;一女士将价值1.5万元的相机通过“信用免押”的模式出租,没想到对方拿走相机后就失联了,后来得知相机已经被对方变卖。据工人日报报道,在“万物皆可租”成为消费市场的新风向、租赁经济狂飙式增长的同时,定损扯皮、押金难退、物品丢失、恶意变卖等问题大量涌现,冲击整个行业的诚信。有些物品,比如滑雪装备、演出服装、专业相机等等,一年甚至几年用一次,买当然不如租合适;也有很多人的物品常年放在家里,使用效率低,又不舍得出手,也会选择租赁进而有所收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租赁服务,创新绿色消费模式,鼓励出行共享、空间共享、物品共享”。年轻人青睐共享,图的是省钱省事;所有者愿意出租,赌的是诚信守约;租赁平台能够运转,靠的是风险可控。简而言之,共享的是物品,考验的是信用;租赁的是商品,支撑的是信任。但租赁市场乱象丛生,黑猫投诉平台上与租赁物品相关的投诉多达数十万条,定损模糊、权责不清、履约不严等问题,暴露出行业快速扩张背后的信用短板。一些商家随意定责、过度索赔,一些用户不当使用、恶意侵占,有的平台流程粗放、监管缺位。当然,租赁市场的信用危机,根源在于租赁行业标准化的缺失与权责界定的模糊。因为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平台可以任意推卸责任,而打着小算盘的人就能颠倒黑白、胡搅蛮缠,在浑水中多捞一点。便利不该成为失序的借口,共享不能变成失信的温床。遏制信用透支,不能只靠道德自觉,必须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覆盖全主体、全流程的信用风控体系。从租前清晰留存物品初始状态,到租中规范使用、全程留痕,再到租后统一定损标准、明确权责划分,让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用刚性规则划定行为边界,用透明流程压缩操作空间,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物品可以共享,信用不可透支;模式可以创新,底线不能失守。唯有让信用真正成为租赁市场的生命线,让规则成为各方行为的硬杠杠,才能让租赁经济摆脱短视乱象,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没有信用作底座,共享只会变成共损,便利最终沦为不便。
专栏 诚信文化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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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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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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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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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解信用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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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事项目录.xls
专栏 资料下载2019-10-22 -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 2010年年12月27你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国食药监办〔2012〕19号 2012年8月13日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2014年年7月4日 4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2014年年8月7日 5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do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 2014年年8月19日 6 海关总署公告.doc 总署公告〔2014〕82号 2014年年11月18日 7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doc 工商总局令第83号 8 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2016年年4月16日 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6〕41号 2016年年4月26日 1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交办公路[2017]8号 2017年年1月17日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7年).doc 法释〔2017〕7号 12 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 2017年年3月9日 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7〕49号 2017年5月9日年 14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国统字〔2019〕33号 2019年3月20日 15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国统字〔2017〕98号 2017年6月30日 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安监总厅2017〕59号 1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 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国能发资质〔2017〕37号 2017年年8月1日 1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人社部规〔2017〕16号 2017年年9月25日 19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 2017年年10月30日 20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doc 民航发{2017〕136 号 2017年年11月6日 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7〕133号 2017年12月7日 年 2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建市[2017]241号 2017年年12月11年 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2017年第48号 2017年年12月26日 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doc 发改办财金〔2018〕87号 2018年年1月19日 2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交办水〔2018〕11号 2018年年1月19日 26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doc 民政部令第60号 2018年1月24日年 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2018年年2月1日 2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发改运行规〔2018〕233号 2018年年2月3日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doc 海关总署237号令 3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工信部信管〔2018〕54号 2018年3月7日 31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办字【2018】31号 32 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财会〔2018〕9号 2018年年4月19日 33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文旅市发〔2018〕30号 2018年年6月19日 34 认监委关于发布《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管理暂行规定》的公告.doc 2018年第30号 2018年7月6日年年年 35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2018年8月9日
专栏 资料下载2019-09-17 -
截至2019年4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联合签署部门 发起单位 1 印发《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933号 2018年12月28日 17个 文化和旅游部 2 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862号 2018年12月19日 44个 统计局 3 关于印发《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777号 2018年12月6日 22个 财政部 4 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704号 2018年11月22日 28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5 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702号 2018年11月22日 38个 知识产权局 6 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614号 2018年11月23日 29个 财政部 7 印发《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600号 2018年11月6日 41个 科技部 8 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399号 2018年9月25日 28个 卫生健康委 9 印发《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737号 2018年5月18日 26个 文化和旅游部 10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法规〔2018〕457号 2018年3月21日 24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11 印发《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277号 2018年3月7日 28个 商务部 12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pdf 发改财金{2018}384号 2018年3月2日 8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13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pdf 发改财金{2018}385号 2018年3月2日 8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14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370号 2018年3月1日 3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15 印发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377号 2018年2月28日 36个 交通运输部 16 印发《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342号 2018年2月26日 31个 民政部 17 印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331号 2018年2月11日 40个 民政部 18 印发《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76号 2018年1月25日 42个 质检总局 19 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2219号 2017年12月25日 26个 安全监管总局 20 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2058号 2017年11月29日 30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1 印发《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1943号 2017年11月09日 30个 商务部 22 印发《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外资〔2017〕1894号 2017年10月31日 28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23 印发《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1579号 2017年8月28日 31个 保监会 24 印发《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运行〔2017〕1553号 2018年8月24日 20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25 印发《关于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运行〔2017〕1455号 2017年8月2日 20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26 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1206号 2017年6月23日 31个 住房城乡建设部 27 印发《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经体〔2017〕1164号 2017年6月21日 27个 工业和信息化部、食药监总局 28 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运行〔2017〕946号 2017年5月16日 17个 国家发改委 29 印发《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844号 2017年5月4日 17个 工业和信息化部 30 印发《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427号 2017年3月14日 33个 海关总署 31 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454号 2017年3月9日 21个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最高人民法院 32 印发《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346号 2017年2月23日 29个 农业部 33 印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274号 2017年2月9日 36个 交通运输部 34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pdf 法{2016}285号 2016年12月30日 9个 最高人民法院 35 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798号 2016年12月30日 34个 税务总局 36 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796号 2016年12月30日 27个 统计局 37 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641号 2016年12月14日 28个 财政局 38 印发《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370号 2016年11月10日 8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39 印发《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202号 2016年10月20日 26个 质检总局 40 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190号 2016年10月19日 40个 海关总署 41 印发《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012号 2016年9月19日 51个 共青团中央 42 印发《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962号 2016年9月13日 28个 食药监总局 43 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580号 2016年7月20日 31个 环保局 44 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467号 2016年7月8日 29个 税务总局 45 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001号 2016年5月9日 18个 安全监管总局 46 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41号 2016年1月20日 44个 最高人民法院 47 印发《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5〕3062号 2015年12月24日 22个 证监会 48 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5〕2045号 2015年9月14日 38个 工商总局 49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doc 发改财金{2014}3062号 2014年12月30日 21个 税务总局 50 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doc 法{2014}266号 2014年10月24日 2个 最高人民法院银监会 51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doc 文明办{2014}4号 2014年03月20日 8个 中央文明办
专栏 资料下载2019-09-17 -
专栏 资料下载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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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临近,电影市场将迎来新一轮观影热潮。为加强电影版权保护,营造健康有序春节观影环境,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近日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春节是电影消费高峰期,版权保护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从往年看,春节档电影在广受关注的同时,也屡屡遭遇盗录盗播。一些不法分子想尽办法对热映影片进行偷拍并以此获利,也有人在微信或QQ群里转发贺岁电影资源包给群友“拜年”,或以极低价格出售,甚至市场上还出现盗录贩卖“枪版”电影这一黑色产业,相关案件近年来也呈高发态势。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盗录贩卖与传播“枪版”电影,明显逾越法律红线,不仅扰乱版权保护秩序,挤压正版电影市场空间,使优质作品无法获得应有回报,挫伤创作者积极性,更破坏电影产业健康发展,削弱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因此,必须对盗录盗播盗版电影坚决说“不”并严厉打击。其实,有关部门从未放松对相关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更是查处一批侵犯院线电影版权大案要案。盗录盗播盗版顽疾难以根除,既有市场需求与利益驱动的因素,也与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分散性,盗版资源传播渠道复杂、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监管难以及时有效覆盖全部有关。有鉴于此,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全方位加强对院线电影版权的全链条保护。此次相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专项工作,除紧盯事后处置环节之外,还聚焦事前防范、事中监管等关键环节,如加强重点作品预警保护,加大对网络平台、影院等线上线下的监测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宣传引导等。这将对院线电影版权形成更严密的防护网,切实保护电影内容版权和电影制作者合法权益,为观众营造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观影环境。电影是深受人们喜爱的文化娱乐产品,建立良好的版权环境,对于激励电影创作、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百姓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相信此次专项工作,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将“支持正版,抵制侵权盗版”的共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专栏 风险提示2025-02-06 -
近日,有记者调查发现,多地政府通过网络平台发放给公众的部分紧俏消费券,竟然被“黄牛”截胡。有“黄牛”公然在网上叫嚣,“需要哪个面额抢哪个,大额券你们很难抢到。”一段时间以来,多地为了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区域消费活力,向公众发放各类消费券。比如,天津发放了1600万元的餐饮、文旅消费券;广州发放了1亿元“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本是利好企业、改善民生的“大红包”,却被“黄牛”盯上,沦为赚差价的“肥肉”。从近期曝光的多起涉消费券违法犯罪案件看,有些“黄牛”通过外挂软件,可同时操控成百上千台设备进行抢券;还有些“黄牛”通过软件模拟IP地址、修改GPS定位,实现跨地区抢券。更值得关注的是,通过验证码手机截屏,视频通话人脸识别等方式,无论是“黄牛”自行抢购的消费券,还是代抢的消费券,都能顺利通过核验。一系列操作,使得消费券的发放、使用限定规则如同虚设。“黄牛”抢到券后再加价倒卖,有的甚至勾结商家套取政府补贴。这不仅让消费券的普惠性大打折扣,也损害了消费者和一些商家的合法利益,更涉嫌违法,扰乱市场秩序。岂能让“黄牛”截胡消费券!必须斩断“黄牛”伸向消费券的“黑手”。不少专家和网民支招——“用技术打败技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把该补的漏洞补上,让“黄牛”无“技”可施。平台应加大对消费券转卖信息的巡查力度;对“黄牛”和伙同骗取补贴的商家要重点打击…… 多方合力打击“黄牛”,让消费券实实在在惠及广大群众。
专栏 风险提示2025-01-16 -
年关将至,诈骗套路又一次卷土重来,不少骗子绞尽脑汁,蠢蠢欲动的花式骗术只等有人中招……我们整理了近期多发的诈骗伎俩,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骗局一:陌生快递诈骗一个莫名而来的快递,一包纸巾或一把牙刷,几张印有“年终盛典”“年终遇见礼”“感恩有你”等硕大字样及抽奖方式的宣传单……与之前的“刮刮乐”诈骗类似,骗子们换了“新马甲”,最终目的是以中奖、赠品或做任务获得奖励作为噱头,将受害者拉入诈骗群后,让受害者下载软件、点击网址、关注店铺,诱导其参与“非法刷单”“购物返利”等活动。骗局二:兑换积分诈骗设置兑换积分是许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然而,骗子却利用这一方式进行诈骗活动,重头在“嗷嗷待扫”的二维码或带有钓鱼网站链接的短信,这些二维码或链接往往被伪装成官方网站或正规平台,诱导消费者输入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一旦信息被盗取,骗子就会利用这些信息开展盗刷或诈骗活动。骗局三:“集福”“红包”诈骗春节临近,“集福”“抢红包”成为网络热议话题。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诈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春节补贴正在发放”“开抢500元代金券”“集福”页面。当有人点击后,会显示中奖,奖品或奖金往往令人心动,一旦有人为了领取相应奖项而按照要求输入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卡内资金便会全部被划走。骗局四:贷款诈骗年底消费季,骗子利用通信工具散播可以提供贷款的信息。他们往往以高额贷款和低利率为诱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当受害人上钩后,骗子就会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借口要求受害人转账。这些骗子手段极其狡猾,他们会以各种方式绕过受害人的警惕,让其陷入贷款骗局而不自知。骗局五:退改签诈骗诈骗分子非法获取受害人的乘车、乘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班次等信息,冒充航空公司、订票网站或旅行社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利用准确的乘机信息骗取信任。诈骗分子通常以航班延误、机票改签等理由主动提出退费或理赔,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信息或接受屏幕共享操作,从而转走资金。骗局六:网络代购诈骗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网络代购也成为诈骗分子的新目标。临近年关,面对选择在网上下单购物的消费者,骗子以年底优惠打折为诱饵,诱导消费者进行购物消费,骗取钱财。骗子通常会伪装成正规商家或知名品牌的代购,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然后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或退款。那么,如何预防被诈骗?诈骗犯罪的种类和手段层出不穷,为了预防陷入诈骗陷阱,首先,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任何“低投入高回报”的话术,不要相信过于美好的“赚钱机会”。无论是电信诈骗中的返利活动,还是集资诈骗中的各种投资机会,在进行转账和投资前,要对该信息进一步核实,在互联网上进行检索,查看是否有相同骗术已经被曝光。如果遇到专业问题,最好提前咨询专业人员,不要相信对方提供的转拨号码或进行回拨,否则将会进一步陷入对方团队设计好的陷阱。其次,保护个人信息是防范诈骗的重要一环。绝对不要轻易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信用卡信息等个人信息,尤其是在未经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再次,警惕各类电信诈骗手段,包括来自陌生号码的电话、涉及点击链接的短信等。同时,加强对社交媒体信息的警惕,防范通过这些渠道传播虚假信息。最后,保持良好的网络安全习惯也是防范诈骗的重要方面。避免在公共网络平台上访问敏感信息,定期更新软件,要使用强密码,并避免在多个账户中使用相同的密码。若不幸陷入诈骗陷阱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办?若不幸陷入诈骗陷阱,请迅速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尽快前往附近派出所报案。务必牢记,速度至关重要,要与犯罪分子争分夺秒。在到达派出所后,请积极配合警方,提供相关诈骗信息,如银行卡账号、微信、支付宝、QQ号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将成为追踪犯罪分子的关键线索,助力警方更快地追回损失。若是存在诈骗嫌疑,可随时前往派出所咨询,或拨打110进行核实。此外,“国家反诈中心”App使用便捷,具备举报、预警、身份核实及风险自查等功能。 再次提醒:请格外谨慎,避免再次受骗。诈骗分子可能致电声称可协助追回款项,实则企图骗取更多资金。公安机关不会在线办案,也不会要求转账,请务必警觉,谨防上当受骗!
专栏 风险提示2025-01-16 -
春节临近,各地逐渐迎来消费热潮。山西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健康消费,特别是节日期间商场促销活动多,消费者要留意商品是否明码标价,谨防虚假打折。太原市消协提醒,外出采购年货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留心外包装上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标识是否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选购散装食品时,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遇促销活动时,消费者应注意核实赠送优惠券的适用范围、活动期限、优惠是否叠加等信息,以防附加不合理条款;消费者应冷静对待商家推销手段,按自己实际需求理性购物;办理预付卡要谨慎,要注意考察经营者的信誉度及经营状况,办卡时要约定好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不少消费者还在筹划外出旅游过节。太原市消协提醒,出行前准备要做充足,提前了解途经地、目的地天气、交通、景区开放情况和门票预约措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跟团游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酒店、游乐场所和有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
专栏 风险提示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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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组织机构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