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新闻办近日召开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针对岁末年初,农民工按时获取报酬问题,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黄明表示,吉林省将坚决做好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工作,以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黄明介绍,吉林省人社厅将按照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有关部署要求,重点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设“薪安吉林”项目、完善监察执法信息化平台和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四项举措抓好落实。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面,进一步拓展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工地维权告示制度,发挥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吉林省监察执法信息化平台、12333热线、各级市长公开电话及吉林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窗口等信息接收反馈渠道作用,全量接收各种欠薪线索反映。在建设“薪安吉林”项目方面,开展“薪安吉林”活动,保持“薪安项目”覆盖在建项目20%以上。通过开展“薪安项目”建设,强化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律,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打好欠薪案件线索“存量清零攻坚战”“增量随清阻击战”“动态清零持久战”,切实营造薪酬安全、劳动者心安的良好氛围。在完善全省统一的监察执法信息化平台方面,升级完善平台功能,强化欠薪问题预警,积极做好欠薪治理“最先一公里”工作。通过平台调度监督,提升办案质效,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违法行为”公布、联合惩戒等治欠“组合拳”,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黄明表示,吉林省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按照源头治理、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严厉惩处、兜牢底线的总体要求,聚焦精准排查欠薪隐患、梳理核处欠薪线索、强力纠治无故拖欠等重点任务,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超常规纵深推进欠薪治理,确保查实的欠薪案件在春节前办结,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专栏
    2024-12-26
  • 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王某带领招募的数名工人到李某的工地从事劳务工作。在此期间,王某与李某的项目经理郭某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王某及其团队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任务,但工程结束后,郭某仅向王某支付了28万元的劳务费用,尚有4万余元劳务费未支付。王某多次向郭某及李某催要无果,无奈之下,王某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劳务费用。该案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在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法官意识到,单纯依靠判决可能无法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因此,法官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力求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积极引导双方从法律的角度审视问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原告王某表示,虽然自己及团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考虑到与被告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未来的合作可能,愿意在合理范围内做出让步。被告方则对未能及时支付劳务费用表示歉意,并解释了因工程款项结算等原因导致的资金短缺问题。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双方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王某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一次性给付完毕。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此次调解不仅成功解决了双方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双方的和解与合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官提醒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投身于劳务活动时,务必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主动签订正规且符合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以此确保个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全面而有效的维护。‍

    专栏
    2024-11-26
  • 俗话说:借钱看朋友,还钱看人品。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王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1月,李某以种地、看病等名义向王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约定到期后李某又请求借款延期6个月,约定年底前还清借款并补充一张借条,还款日期再次届满后,李某仍未如期还款。王某碍于双方的朋友关系,便联系他尽快偿还,可一段时间后,李某非但没有还款,甚至开始对王某避而不见,王某无奈只得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王某10万元借款。王某本以为此次调解过后,对方肯定会如约履行,可过了履行期限,对方依旧没有还款,于是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官线上查询,发现李某名下银行卡有存款,法官迅速冻结其存款1万余元,同时对李某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随后,李某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你与王某是朋友,在你困难的时候王某义无反顾地伸出援手是出于朋友间的情谊,现在王某也急用钱,这钱怎么也要还给人家的。”法官一方面对李某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又苦口婆心地从情理角度劝说,最终李某表示这几天就回去凑钱偿还借款。半个月后,王某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欠款已经要回,并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法官提醒履行还款义务,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个人品德的体现,是对“诚信”二字最直接的诠释。俗话说“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是人生旅途中宝贵的财富,莫让自己的“失信”行为寒了朋友的心,同时也让自己承担违法的后果。‍

    专栏
    2024-11-12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诚信文化教育、防范金融风险、珍爱信用资本等主题,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守信主题教育教学的基础作用,在教育系统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使信用状况良好主体更加容易获得评优评先便利(信用良好容易评优评先简称“信易”),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开展“信易+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信易+教育”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向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支持条件的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教育服务。推进我区“信易+教育”工作,有利于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加强教育服务供给,降低教育成本,促进信用建设水平和服务效率双提升,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信易+教育”,降低教育成本,降低信用违约风险,促进基层教育服务更加便民,提升我区教育整体水平;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对守信主体强化正面激励,形成守信有益的价值导向,促进师生主动守信。对于信用等级高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教育领域相关事项上给予优先安排;对信用极好的单位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对信用极好的个人,列入守信“红名单”,授予相关表彰或荣誉,作为诚信典型进行媒体宣传报道或推介。以典型为牵引,利用开展主题班会的形式增强青少年诚信意识,将信用行为制度化。三、重点工作任务(一)畅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区教育局要和区信用办做好沟通对接,尽快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的范围、规范、途径和方式的工作细则,实现各信源单位“信易+教育”数据的统一归集以及向所需单位的及时推送。及时统计“信易+教育”实际情况及出现的问题,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科室汇总后反馈至区信用办,降低风险。(二)制定信用分级评价标准。制定《双阳区教育系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适用于信用分级评定的学校和个人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对其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评价,作为对教职工在考核聘任、评优奖励、评聘晋级时的重要指标,对信用评级高的提供绿色通道,对信用评级差的一票否决。(三)创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信易+教育”信用等级评价运用机制,明确每个信用评价等级享有的优惠政策。如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单位、个人在评选先进等荣誉活动中,可酌情进行加分。(四)建立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信用+教育”数据传输和接收单位要签订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信息保密义务和责任。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外,教育领域信用分级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获得有关单位或个人授权后方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对违反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五)开展“信易+教育”先行试点。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对照自身情况,研究开展“信易+教育”试点工作可行性,有意向的及时向区教育局提交试点申报材料(包括“信用+教育”项目模式、风控体系等)。四、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全区各校(园)开展“信易+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扩充信用信息数据种类及来源。(二)强化督导检查。成立考核评价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信易+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三)做好宣传总结。对通过“信易+教育”获得成效的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和跟踪报道,增强全区教育信用创新的政策知晓度,在全区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及时总结“信易+教育”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专栏
    2024-11-04
  • 为实现执行质效整体稳步提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守正创新,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采取三大举措,进一步助推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走深走实。一、强化执行改革先导一是探索“执行改革”新模式。龙潭区人民法院聚焦执行管理体制改革五大任务,扎实推进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在接到《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龙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集中学习,遵循执行工作规律,坚持改革创新思维,确定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坚持日调度、周分析、月汇报,找差距、补弱点、创亮点,确保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部署、有行动、有成效。二是整合“执行管理”新队伍。通过“2+4+N”执行办案模式,即以两个指挥中心为引领,围绕6名执行法官为核心,构建4组专业化执行团队,即普执团队、速执团队、执恢审查团队、执行裁决团队。四个团队分段协同,N名专员共通共联,坚持“简案快执、普案精执、繁案特执”。同时为有效破解执行工作“人案不均衡”矛盾,实行执行员工作机制,由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代理其独立办理简易类执行案件。二、优化“如我在执”路径一是前移执行关口。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充分运用“执前督促+以保促执+ 执前和解”工作模式,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创新失信预告执行改革,对经营主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推行失信预告、限消宽限期制度,切实发挥信用惩戒警示作用,本院已制作失信预告书,形成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惩戒措施宽限期制度,将本项工作作为试点工作,明确履行时限及不履行后果,督促被执行主体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是设立督执专员,督执专员通过电话方式督促具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全面、具体地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电话确认当事人送达地址,为后续送达环节扫清障碍。三是推行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执行法官与审判法官同频共振,在专业法官会议上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加强沟通协作,一方面提高审判法官判决的可执行性,排除执行障碍;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在审判阶段即要了解审判法官的审判意图,对可能自动履行案件,执行法官提前介入劝导自动履行,对于申请执行但尚未立案案件,审判法官参与执前督促履行。三、深化执行质效密码一是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新赛道。以“立审执一体化”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把执行思维融入到立案、审判全过程。立案阶段,立案窗口主动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提示当事人变更或明确诉讼请求,从源头上减少不可执行之诉;审判阶段,加大判后释法引导工作,不断提高自动履行率。探索建立“执行建议”制度,提升裁判文书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在审判环节把问题解决。二是构建执行联动新常态。充分发挥“行”“刑”联动作用,与本院刑事审判部门沟通,探讨“执转刑”中具体案件的司法衔接工作,执行局加强与刑事审判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执行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不断健全我院执行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法律制裁力度,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改革添动能,群众得实惠,民众执行更便捷,纠纷解决更高效。下一步,龙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守正创新,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

    专栏
    2024-06-27
  • 近日,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法院会同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建立吉辽蒙边界法院司法协作机制,标志着两省一区人民法院跨省域司法协作进入新阶段。双辽、昌图、科左中旗、科左后旗虽分属吉辽蒙两省一区,但四地地域相连、民风相通,人员往来频繁,因生产经营、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对此,四家法院决定加强司法协作,为四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变“各自为战”为“共建共治”。机制明确,在跨域立案、财产保全、调查取证等方面相互协助,围绕委托执行、协助执行等开展执行联动,打造“资源共享、举措共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跨省域司法协作新格局。机制建立当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一起历时7年的信访积案被双辽法院和科左中旗法院共同化解,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专栏
    2024-06-17
  • 共:168条